第10章

我们有难以言说的好日子。他扮演我身边所有的角色。情人,父亲,朋友,助手,经纪人。 我做平面模特,他帮我接很多工作,陪我四处去。挡风挡雨,既精明又强悍,能够争取到最好的条件,最合适的机会。我渐渐当红,行情一路涨。许多杂志和大的经纪公司都主动找上门来要合作,他一一应付,都得心应手。 如同驯兽一样,人与人之间要长久,要么就相互依赖,要么就相互好奇。 我对他依赖,始终如一,越来越盛。 但他对我的好奇,终究有个限度。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公式化,太阳底下无新事。说出来我都觉得厌倦。 某天早上我醒来。不见了爱人。 背弃,伤害,消失,幻灭,空虚,恐惧,疼痛,迷惘,绝望,寂静,离开。 失去。 所以凯撒转过身,面对最亲近人的利刃,要放弃抵抗。 说,哦,也有你么。 竟然是你么。 逃离,挣脱,彷徨,排遣,埋藏,稀释,化解,抛低,回归,躲避,抹杀。 忘记。 但是这一夜我床头灯火不灭。我所有为超越而做的努力,都证明是彻底的徒劳。 我第二天晚上,又去了那家夜店。在门口故意停了一停,看清楚了门边的名字。 三生。 一生都嫌多余,有三生那就只好尽情浪费。以许多许多醇酒美人。 取名字的真是可人。 这时候我又看到昨晚送钥匙给我的那个保安先生,正站在一边,好似很得闲的样子,快活地四处看着,一下子眼睛望到了我,举手打个招呼,笑眯眯的,又继续他的四处看,一点不记恨我昨晚对他的态度。 想一想还是不好意思―――看我本性多么纯良,是否叫人觉得不骗我其实是亏心事。上前和他说话:“你每天都上班吗?” 他好像永远都没有心事的,眼睛微微绿,那样澄明,在霓虹下都不能被掩盖。对我点点头说:“是啊,我吃这里,住这里,连衣服也是这里发的,所以我就可以天天在这里上班。” 明明是蛮凄惨的待遇,给他说出来,好像快活得要命,天大一个运气似的。 我忍不住笑,打量他,不看不知道,原来是很英俊的一个男人,又高,又匀称,身架子一等一的好。 简直不知道为什么,我说:“哎,我在给一个杂志拍照,缺一个男模特,你要不要来?” 没说完已经后悔,我不是第一次给某人这样一个机会,转瞬他就贴身上来,比女人或蛇更纠缠,眼中贪婪狂热神色,将我映照成一整条金光大道,可以供他尽情地在上驰骋,前途一万里再一万里。 结果他看我一眼,说:“哼,我卖艺不卖身的。” 我气不打一处来:“谁要你卖身?” 他很认真地瞄着我:“你问谁啊?那我可不能随便告诉你,说出来了芳芳姐怎么做人啊。” 我正在想芳芳姐是谁,旁边一个身材高挑,穿着夜店经理制服的女子快步走过来,大声说:“杰夫,你说什么。” 制服上的胸牌明明就写着:况芳芳。 我忍不住笑起来。看他被夜店经理追着屁股逃进三生里去了。 真是一个怪人。 我还记得本,我还记得他有一个习惯。 去一个新的消遣场所,他总是密集尽量地去。有的三五次就厌倦了,从此丢开,有的爱上,便习惯性地连续出没。 因此,今天晚上他必然会再度出现在这里,直到他的新鲜感丧失殆尽。 守在吧台边,耐心的喝一杯加冰纯威士忌,我的眼睛望着门口,每个相似的男人进出,都会引起我一阵无来由的心跳。随夜色渐深,该出现的人还没有出现,我那口提在喉头的真气,一点点松下来。忽然很疲倦。一直都很疲倦。我总是许久许久都不能睡。 就在这时候肩上轻轻一搭,那人说:“思思,今天又是一个人?” 我俯在臂弯里的眼,想必亮成一朵霓虹,打点精神,而应对男子的本能,沉淀在血液里,有需要的时候,就随着酒意翻腾上来。我带媚笑微转身,贴住本的手臂,他身体上每一分寸我都了然于胸,如何便摇曳,如何便沸腾。他由不得不沉醉,眼手都在我周围。 交织间我唯一只想,这种种般般,那一处不曾上百次经历过,简直似在演一台对过去致敬的旧戏,台词身段都同一。但他竟然丝毫都记不得,就凉薄到如此都算奇迹,掩饰至如此都算演技。一点点凉意上背脊。我挣开他怀抱,说:“不如去我家里坐坐?” 他略有些讶异,但随机又释然,风月里惯了的男子,什么样的艳遇也都算平常。拉过我的手,绕在他身上,搂抱着前行,我手指去摸索,在右腰那一侧,的确有一条长长,明显的伤疤。初识那时已有。这人即是那人,决计不会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