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倘若有人爱他。 他带我去的,是这城市中相当昂贵的住宅区,拥有独立花园的大宅,庭院中草木繁茂杂乱,游泳池中青苔弥漫,证明主人对之无所用心,门廊大而干净,摆着一张旧旧的长椅子。 我陪小孩子坐在上面,他说:“还有半小时,妈妈才回来。” 爸爸呢。 他淡漠地看着我,说:“我没有爸爸。” 倘若他这句话中有愤怒或凄苦,都不算特别。 但他只是陈述一个事实,好像是一个常识。 我发愁地摸着他的头发,软软的,他很享受似的,侧一侧过来,小小身子靠住我,放松下来。 这时候我看到他的母亲,是个很高,容貌很美的女子,衣着入时,妆容精致,她和一切看似享受生活的同类并无不同,只是她的行走中,表现出一种毫无希望的放弃姿态。 她静默地从花园外走过来,看到我的时候,流露出强烈的警惕和冷淡,情绪如果有颜色,几乎可以当场就把我染成一幅油画。 孩子对我许诺的晚饭落了空,好在我已经习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。抱了一下丁丁,我转身离开。 明天早上他的生命活力就会消耗殆尽,灵魂与身体再度分离。在围墙外我回头看了他一眼,那浑然不知真相的母亲正沉下脸来发表城市安全生存须知,第一条是不要与陌生人说话,更禁止带他回家。 而那孩子的眼睛追寻着我。 瞳仁漆黑,眼底清冽。如此恋恋不舍。 我想起他说:“我不愿意活着,没有人爱我。” 越是简单的告白,越容易对我一击中的。随便找了一个地方窝过晚上,次日早上,我返回,正好遇到丁丁再度濒临死亡。 基本上是以耍无赖的方式,那日起我开始在这孩子的生活中留下来。我必须重复为他嫁接身体和灵魂的程序,那一日,以及自后的每日,使其他能够照旧。这并非长久之计,他的最后无论如何都会到达。除非,有什么奇迹。 暗夜里我为他唱歌,令他睡去,屋子里的每个人都似乎过着正常的生活。但每当我走出那间属于孩子的卧室,会看到尹小姐在客厅中呆坐的身影,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之色。即使丁丁并无其他怪异之处,每分寸都仍然是她的骨肉。 面对异常不可知,她只是普通人。 正因如此,才更值得同情。 那时候我想到底是为了什么,我要这样一意孤行。 丁丁明明已经死去。如果不是我,他和他的母亲都已经解脱。 为什么要留他在这里,与他共同证明人世有诡异。 我为他做的所有事,我都曾经为另一个孩子做过。 那一段经历的存在,于我至关重要。 是不是因为我无法忘记那时候的幸福,因此要偏执地在另一个孩子身上重现。 但是我渐渐了解,无论怎么努力,我与丁丁之间,总有一层天然的屏障,一个人无端走来,加诸于他的关怀,或者在他犹如梦幻,不妨尽情享受,但切切不要当真。 冬天终于过去的时候,杰夫说带我们一起去野餐。 丁丁幼小时,每到春天,他幼儿园的同学都去了郊外,便常常问我什么时候也可以。 心情好的话,我也许会回答:“如果你父亲愿意的话,我们就去吧。” 但他父亲从来没有愿意过,离婚后我连这句话也收了回去,从此缄默。 事实上,丁丁对他的生活状态不可谓不了解。因此我再也没有听到过那么天真的憧憬。 杰夫的风格是说去就要去,并且负责打点一切,让我和丁丁什么也不要管,连我给他一点置办食品的钱,都被拒绝了。 杰夫在我家住着,好像常常也出去做一些零星的工作,每过一段时间,会交给我一点钱,不多,但足够他自己的吃喝,甚至还会多一点出来补贴家用。有一次他走进来把钱丢进我手里,好像在想什么事情,神气心不在焉的,然后很随便地说:“犀牛,这个月生活费只有那么多了,要打要杀请便吧。” 他甚至都没有看我,这样没头没脑地说完,转身就走了,样子像一条落荒而走的流浪狗,还抱着头,好像很怕后面会飞过一个锅铲来砸他似的。 我想犀牛大概是他以前伴侣的昵称,大家吵吵闹闹过着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,最后不知道怎么样就分开了吧。 这世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无论复杂到什么程度,都可以这样三言两语的交代过去,遇见了,分开了,又见到了,又分开了。 无论如何,我们最后空手空脚出发,看看他那个甩在肩膀上软塌塌的袋子,我简直怀疑今天是愚人节。请问阁下可以给我们吃什么呢?郊外满地的野草?嗯?难道我们俩是兔子吗? 明明是很认真的谴责,他却捧腹大笑,当成我的幽默感提升汇演。 我拿他没办法,嘀咕着要去开车,结果被他一手拉着我,一手拉着丁丁,走了出去,我的眼睛瞪得都要出来了:“你要干嘛?走路去?” 他对我眨眨眼:“运动一下有何不可。” 本城居民,常规野餐的地方,在离市区大约四十公里左右,孩子比较大的家庭,如果不怕开久一点车,可以去到一百公里外的山野,那里有漫山遍野的野花,春来的时候极为绚烂,有个别名就叫野花墟。 走的话,先不说丁丁,就算杰夫你身体好,走一百公里也要一天吧,走到那么晚去干什么,抓猫头鹰吗? 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,他好像已经很了解我的脾气了,随便我说什么,不理会就是。何况他还拉着我的手,掌心传来的暖流像钻进了我的心,一阵一阵的,我的脊背都好像要酥了,声音渐渐低下去,终于乖乖闭嘴,转眼看到丁丁在一头做鬼脸,促狭的笑,我的脸腾一下红起来,隐约觉得,就算要这样走上一百公里,似乎也不是一件什么坏事。 想着自己的小心事,脚下信马由缰的走,不过一阵子,听到杰夫快活的说:“到了。” 到了?我定神四处一看,几乎当场就跳起来。 真的是野花墟。 我们就站在野花墟那片著名的草地上,四周还三五成群的分布着和我们一样专程来野餐春游的人,花花绿绿的餐布铺在如茵绿草上分外显眼,人们吃吃喝喝,说说笑笑,好不热闹。 杰夫对我张开嘴巴发傻的样子看来很满意,笑眯眯的放下肩上的袋子,招呼丁丁:“把东西拿出来吧。” 丁丁比我要镇定自若的多,我忽然想起他们上次还去了夏威夷,比野花墟可远一点吧。他应声跑过去,从杰夫的口袋里摸东西。 餐布,家庭装的饮料和果汁,包装精美的大盒寿司,新鲜欲滴的各色水果,一串串抹好调味料的荤素串烧,餐具,板凳,纸巾,小音响,吊床,最后掏出来一个好大的野用烤炉和一包炭!我的天啊。 这些东西堆在地上,堆成一个小山,就算寻常的小轿车,也完全放不下。我半信半疑地对这地上猛看,生怕一个错眼,那两苹果就不见了。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忙忙碌碌,我难得这样悠闲地背着手站在一边看热闹,这时候有人在我身后轻轻拍一下,说:“美丽?” 这声音就化成灰,我也认得出来。虽然分开多年,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将从前都淡忘,但转身看到那熟悉的面容,千头万绪之下,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 那是丁丁的生身父亲,男人的容貌被时光眷顾,这么久过去,竟然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。他穿剪裁考究的野外衣物,但是领口鞋子都很干净,看样子过着无可挑剔的生活。他对我微笑,亲切的说:“这么久不变,你比以前还要瘦呢。” 我还是愣愣的看着他,连自己也无法明白为什么感受到难以压抑的狂热。那仿佛是迷恋,又仿佛是怨恨,或者这二者根本就是一体。许久,我咳嗽一声,艰涩的说:“你好。” 我们的对话惊动了杰夫,他走过来,搂住我的肩膀,说:“美丽,这是谁啊。” 他搭在我身上的手臂就像清早的闹钟一样,把我从恍惚中一把推了出来。我强作镇定介绍他们认识:“杰夫,这是约翰。”犹豫了一下,觉得没有什么好隐瞒:“是丁丁的爸爸。” 两个男人握手寒暄,互相对望,前夫想当然的认定了我和杰夫的关系,不自觉就傲慢的抬起头来,我是被他抛弃的女人,接受者似乎理应低他一等。可惜这种优越感没有维持超过十秒钟,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,杰夫都是比他更出色的男人。 我印象中的前夫,是很少有人可以匹敌的美男子,就算杂志上精心装扮过的模特,也不见得比他更吸引人,但这瞬间,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其实有一半是虚构,在真实面前相当可笑。 三个大人面面相觑,引来了丁丁,径直就扑到杰夫怀里,再转头看眼前发生了什么事。 很久以前,丁丁刚刚开始学会走路的时候,约翰偶尔回到家,都会在门口得到孩子这样笨拙急切的拥抱,有时候他会敷衍一下,更多时候是直接推开,急匆匆的来了又去,倘若丁丁在后面哭闹,他便对我投来厌烦的一瞥。 约翰或者也想起了同样的情节,因此他蹲下身来,对丁丁伸出双手:“儿子,来。”眼角飞快地向杰夫一望,带着少许得意的神情,是一个极度自私者对奉献者的嘲弄。就是这神情,在我心中激起了不可名状的厌恶感。 是他的儿子,不过他很少记得起来这一点,有意思的是,会遗忘的人也不光是他一个而已。 丁丁听到他的呼唤,转过头来,看了约翰一眼,那眼神几乎令我笑出声来,里面有惊讶,有迷惑,有审视,最有趣的是,有蔑视。 他完全不理会约翰,只顾紧紧搂住杰夫的脖子,说,“我们的篝火熄灭了,怎么办呢。” 杰夫拍拍他的头,亲昵地说:“那我们再点一次吧。” 他把丁丁呼啦一声抡起来,孩子快活地哇哇大叫,整个人骑到杰夫宽阔的肩膀上,两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,大步流星回到篝火旁,忙活去了。